但是如果我第一次就不會錄用,第二次通常也不可能。
我大概碰過四五個,印象多半還好,就這位小姐我連話都懶得多說一句。
以前辦卡時請她留資料居然立刻就擺個臭臉,很火大地說(對,竟然是火大)就住附近不會跑掉,不想留資料,接下來幾次來租書,一看到我就變臉走人。
小姐,完全是小事一件,不要那麼幼稚好不好?就算你不常來,也不要認為我不記得你。

感覺得出來工作找很久了,才會去年來應徵,今年也來應徵,履歷表上的工作經歷完全沒增加,24歲早該應徵正職了,現在還在找打工。不過我可以保證她今天在這裡應徵失敗,到別的地方還會繼續碰壁下去,就性格不討喜嘛。我想每個主考官一定都看得出這一點。
所以脾氣要改,不然就找一份不用接觸人群的工作,才不會浪費時間。
※
那天她來應徵時,剛好有位歐巴桑熟客也有過來,撞見這一幕。當下她沒說什麼,晚上又來了一趟,立刻就跟我說:
「欸!我跟你講喔,今天來應徵的那個女生啊,就是我之前跟你說過,罵你們家小姐很大聲很大聲的那個。跟之前態度差好多!」
那時我不在現場,這件事我是後來聽說的,大概是兩年前吧,不知道為了什麼小事,只知道好像有人罵了我們家工讀生,工讀生就一直道歉,歐巴桑那時有在,她非常為我們家工讀生抱不平,覺得那個人太過分了,我們家工讀生是好好小姐耶,她哪有對那個人怎樣?於是事後來跟我說這件事,工讀生反而沒跟我說,我問了工讀生,她說她不確定是誰,根據租書時間我有大概查出名字,但她說她還是不確定,我跟她說下次碰到這種人不用客氣,直接封殺就好。
結果這傢伙不但後來跑來應徵,還來了兩次。原來就是她,真是冤家路窄啊。何前踞而後恭乎……

我跟歐巴桑說:放心好了,我不會用她的。
歐巴桑說:沒關係啦,我只是覺得她好兇,她家裡還是開書店的耶~
我說:還真是看不出來。(死)
嗯,所以做人真的不可以太失敗,要留一點給人家探聽,否則也不知道哪天會被陌生人表,被以為不認識自己的老闆拒絕。就讓她繼續向下一個老闆說:「我一定要找到工作」、「財政部說不定會再回來找我」好了。
(她的經歷兩年來只有一項:「公家機關短期工讀生」。切,這工作是有多難應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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